有分析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定位和传统金融是有区别的,监管层的目的就是让其做“普惠金融”
上周末,一则P2P借贷额度将设上限的消息在行业内引发热议。
来自网贷之家和澎湃新闻网的消息均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即将发布,与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暂行办 法》规定网络借贷金额应以小额为主,并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在单一网贷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企业法人最多借款100万元。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暂行办法》应该会很快出台,基本上已经确认了会增加这样一条关于借款上限的规定。如果该规定严格执行,对行业会有非常大的影响。不过,正式文件没下发之前,还不确定是否存在变数。
同一法人最多借款500万
据记者了解,《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这 绝不是捕风捉影”,一位互联网金融行业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之前收到的消息已经基本确定会有这么一条规定,但是在具体的限额上当时并没有确 定。关于借款限额的规定,业内其实一直都有讨论,本以为去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会有,但是当时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
此外,深圳地区一位P2P平台总经理也表示,基本上是已经确定会有(限额)这一条规定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曾提出,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并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本机构的单笔借款上限和借款余额上限, 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广州地区一位P2P平台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其实这样的规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互联网金融的定位就是和传统金融有所区别的,监管层的目的就是让其做“普惠金融”,而不是和银行去竞争,如果去做银行现在做的事情,这个新兴事物就没有意义了。
从风险控制方面来考虑,防范风险过度集中,对机构和投资者也是一种保护。
众多平台面临转型
值得一提的是,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的限额来严格执行,对行业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这个规定对很多平台应该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前述深圳地区P2P总经理认为,按这个规定,现在的很多业务都做不了了,比如赎楼、房贷抵押以及部分车辆抵押等,很有可能会超过这个限额。此外,很多的小额企业业务可能也做不了。
记者发现,除了大单模式比较知名的红岭创投以外,其他多家国资或上市公司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其项目或多或少也有超过《暂行办法》限额的情况。
比如国资系的开鑫贷,熊猫金控旗下的银湖网,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 天源迪科 、 沃尔核材 、 科陆电子 、 海能达 、 兴森科技 等22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创办的鹏金所, 金一文化 、 萃华珠宝 等公司旗下的珠宝贷等平台。
上述较为知名的平台中,红岭创投曾以亿元大标在行业内独树一帜。就在上周,红岭创投发布的关于福州2号特标项目的融资公告显示,该项目融资额为1亿元。
而开鑫贷最新发布的商票贷“DK160819038018”,融资金额为317万元;银湖网8月19日最新发布的一个直投项目融资额度为500万元;鹏金所和珠宝贷超过500万元的项目也不少。
前述广州地区P2P平台负责人认为,现在一些做大额标的平台必须要调整,互联网金融的未来肯定是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其业务模式从大额向小额调整也是未来的趋势。
事实上,很多原来做大额标的平台也在慢慢转型或者开始发力一些其他业务。如红岭创投今年上线分期乐购消费金融平台,人人聚财也已转型做车贷业务。
“如果限额规定真的下来,平台只有调整自己的业务了。”前述深圳地区P2P总经理表示,但也不排除有平台将来会寻找一些新的方法来继续做(大标)。目前来看,限额的规定究竟如何实施也还是一个问题,毕竟现在各家平台的借款信息并不透明,较难监管。
虽然监管层一直在倡导P2P平台信披透明化,而且关于信息披露的各种要求也越来越多,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并实施统一的网贷信息披露制度。
前述广州地区P2P平台负责人则认为,《暂行办法》这个限额的规定,如果真要执行起来也不难,可能会在这个规定之前先出台信息披露规定。可以想象的是,P2P平台未来是要将相关的信息进行上传和披露的。这样一步一步来,应该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