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加装电梯一直是个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坑,高层的无条件支持,低层的不愿意出钱,底层的还要索取赔偿,好了!不用装了!
近日,备受关注的旧楼加装电梯新政终于出台了,最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允许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及专项维修资金来加装电梯,还引入居委会、业委会等第三方协调机制来减少业主矛盾!
这次出台的新政除了能使用公积金外,还有好几大亮点:
1,有争执找“和事佬”
业主经过协商无法统一意见的,可以请求居委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委会或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调解,并由第三方出写上情况说明或调解意见。
2,分摊比例有参考
在费用分摊上,业主可以第三层为参数1,往下层每层减0.5,往上层每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二层0.5,第一层0,出资比例以此类推,不过这个只是参考,而不是强制性,具体情况业主们可以另外定夺。
3,“房改房”可用公积金
旧楼加装电梯所需资金,除了可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分摊,“房改房”还可申请实用单位住房维修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或社会投资等合法资金来源。
4,简化程序2变1
原本申请人分两个阶段提交的申请资料,这次修改成一次性提交,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且会公示异议处理程序。
5,施工安全需监督
增设电梯施工安全监管方面,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办,应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部和质监部门应开展巡查,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管。
6,安全隐患谁承担
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管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业主应在电梯验收合格后,建立电梯管理制度和依法办理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