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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日电 在嘉兴楼市开启第二轮调控11天后,嘉兴海宁市出台楼市新政,收紧非户籍居民购房补贴。
海宁市政府网站截图
据嘉兴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自2017年4月2日起,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截至购房之日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须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连续缴费未满1年的,不享受相关购房补贴政策。
购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