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中心城区限价房申请条件,放宽年龄、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等限制
华西都市报:成都现行的限价商品住房政策是2007年制定的,目前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此次调整,家庭年收入从5万调整至10万,年龄放宽至25岁等等,申请条件更加放宽,更多的“夹心层”困难群众纳入了限价房的保障范围。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再次进行调整,涉及收入、年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棚户区改造安置等四大方面,一大亮点在于将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单身居民由年满28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
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现行限价商品住房政策于2007年制定,目前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此次调整是为了适应现行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将‘夹心层’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畴,更好地保障他们的住房需求。”还有,不少新就业大学生的购房需求非常强烈,放宽年龄限制也是考虑到他们的购房需求。
年龄放宽保障新就业大学生需求
此次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政策的调整涉及了四大变化,在放宽收入限制方面,限价商品住房的收入条件由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3.5万元以下)调整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下)。
申请人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限制也有所放宽,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即达到申请标准,此前的规定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新就业大学生的购房需求也日益增长,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前对于申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单身居民年龄限制是28岁,不少新就业大学毕业生被排除在外。
“放宽申请人年龄也是本次政策调整的一大亮点。”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在放宽单身居民年龄限制方面,将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单身居民由年满28周岁调整为年满25周岁,能够进一步保障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
安置房源棚户区改造户优先安置
除了对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条件的调整之外,限价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优先对棚户区改造的被征收人进行实物安置。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安置房源的限价商品住房的使用和交易将按照限价商品住房相关政策执行。
“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对象,成都采取租、售、补等保障形式,构建阶梯型、递进式住房保障体系。”成都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把城镇年收入3.4万元、5万元和10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对应纳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保障范围,逐层帮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
截至2013年10月的数据显示,成都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7.2万套,竣工并推出各类保障性住房9万套。仅2013年,成都便基本建成和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6578套和23263套,中心城区2013年拟建的1800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已经开工。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臣
(作者:李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