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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不再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供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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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遏制产能过剩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严禁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空间和配置矿产资源。

记者1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主动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快全国国土规划报批实施,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加强区域发展的空间引导,调整优化钢铁、有色金属和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布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实施水、土地、矿产等重要资源的配额限制,坚决遏制产能过剩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国土资源部要求严禁将计划供地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用地预审申请,已受理的一律不予通过预审申请,从源头上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使用土地。严格依法依规审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未按国家规定核准、备案的,不得通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加强用地与用海管理衔接,严防通过围填海造地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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