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今起查房产中介“十恶习” 规范经营要求_政策法规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兴宁新闻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装修问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北京市今起查房产中介“十恶习” 规范经营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21

资讯顶部广告

从即日起到明年2月底,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非法从事群租房业务为重点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10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操作且情节严重的经纪人,将限制其从业资格,停止其执业资格注册。

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集体行政约见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中原、安信瑞德、中大恒基等本市20家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规范经营要求,比如禁止在小区、路口擅自戳设广告牌,清理店堂门窗张贴的房源信息。

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介绍,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执业人员为吸引客源,随意在网站和门店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押金不退”以及“租金延迟支付”等问题在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中依然存在;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委托人隐瞒房屋相关权属状况、价格等重要事项,从中牟取高额差价;还有部分经纪机构超出自己的经营范围,擅自以自己的名义出租委托人的房屋,推高房屋租赁价格。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张晓月介绍,群租房中卫生、噪音等扰民问题突出,到今年9月底,管理总队接到群租房相关案件4700余件,约占全市此类问题的40%。房主租给中介,中介再打隔断出租,有的两居室上下铺住了15个人,有的90平方米打了6间房,造成下水道严重堵塞,消防隐患突出。另外,刑事案件频发,入室盗窃案居高不下,仅上半年发生在群租房中就有756起,约占全市同类案件的10.8%。

据市工商局通报,目前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总数达到12454户,已在工商部门备案的10379户,备案率为83.34%。 (记者杨滨)

(作者:杨滨)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