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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土改:从“分田到户”到“土地流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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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关乎粮食安全,而粮食安全背后又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在此背景下,耕地的任何风吹草动始终牵动人心。

面对当前一些地方开发区热与房地产热导致的耕地面积锐减,人地矛盾日益尖锐。与此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不少农村出现务农劳力老龄化和农业兼业与副业化现象。“谁来种地”问题尤为突出,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因此,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简称“土改”)或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剂良药。

 

“土地流转”成“土改”新利器

那么,今后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相关政策应该从哪儿着力?答案或许在素有“土改”发祥地之称的安徽实践中找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刚一闭幕,安徽省政府就对外宣布将在20个区县农村进行土地流转试点改革。其改革重心就是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

据安徽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文件中了解到,该省要在辖区20个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培育、土地市场建设、集体“三资”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管、信息和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开展改革试点。今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未来还将建设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由此,安徽“土改”的力度和决心可见一斑。

“‘指导意见’的出台并非一时冲动,是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经验的凝聚,同时也是农村土地流转新起点的开端。”安徽省农委农村经营管理处赵高翔处长表示,“流转的是使用权,它的所有权是不能动的,这是我们国家土地政策的核心。土地可以流转,改变土地性质是不行的,有点像城里的租房子,所有权还是属于房东的。流转也是严格按照依法、自愿和有偿的原则进行。”

对于该说法,《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安徽实地采访时得到了印证。据了解,作为“土改”第一村的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现在正在做一件与35年前“分田到户”几乎“相反”的事:将分散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并且创新了流转方式,农户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村委会再统一和企业签订协议,从而最大限度避免农户的风险。

根据安徽省农委统计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安徽省土地流转面积2619.41万亩,比去年同期增长53.8%。其中耕地1784.43万亩,同比增长49.38%,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28.7%;水面206.4万亩,同比增长41.68%,约占养殖面积的25.0%;山场面积628.58万亩,同比增长72.24%,约占10.17%。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几种类型。流转载体主要是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切实实地实现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流入和流出双赢。

 

示范效应助解“三农”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他们的饭碗、命根子,而土地对于一个国家发展来说是稳定与财富之源。如何探索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而不伤害农民的利益和权益,对于政府来说依然是一项挑战。

不难发现,“指导意见”为确保“试点”成功做好了行动指南。该“指导意见”载明: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民土地仍归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至于使农民失去土地;耕地用途不可以随意改变,确保农业安全;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都可用来抵押融资和流通,能进一步支持“小农经济”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力争到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占承包耕地50%以上,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

11月20日,记者专程赴安徽省利辛县实地采访,映入眼帘的麦苗郁郁葱葱。利辛县农委副主任告诉记者,土地托管是利辛县探索的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流转的不是使用权,而是管理权,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农业企业为农户的土地进行代耕土地、代购生产资料、代为播种、代为抢收庄稼和进行农业田间管理。

“我家7口人,常年养病的弟弟和80多岁的父亲留守家里看两个孩子读书。全家共有耕地8亩,2008年以来,耕地被托管,农作物植保比自种管理还周到,腾出3名有效劳力到合肥务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收入3000多元,也没耽误农业收获,实现了劳务经济与农业生产的双丰收。”利辛县孙集镇许小庄村村民许从伟对记者说。

利辛县孙集镇栗寨子村云海农业专业合作社主人栗全介绍说,他们从土地流转中转包耕地360多亩、托管耕地2700多亩,农忙季节把本村农机组织起来连片作业,午秋两季每季可净收入20多万元。

此外,记者在合肥市包河区农村土地流转成功项目牛角大圩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看到,其核心区是秋季花海,占地60亩,由矮牵牛、孔雀菊、一串红等花卉组成12个组团,形成波澜壮阔的花的海洋,一对对新人争相来此拍摄婚纱图片,花海作证,定格良缘。此外,周边500亩农业科技实验基地集水稻科研实验、新品种展示、培育新技术示范、农技培训于一体。据悉,在日前启动的第五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中,合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正式获批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这一园区是由合肥市包河区牛角大圩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与庐江县郭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整合而成。

另据了解,亳州市推广“公司+基地”、“公司+合作社+基地”经营模式,仅谯城区十八里镇的亳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就有9家企业流转土地近3万亩,从事中药材规模化种植。黟县“十二都木竹林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山场流转转包农户荒山830亩,建设优质丰产油茶基地,立体种植良种香榧、山核桃,预期可使该村林农人均增收2000元每年。

“从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的趋势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得到村民的普遍认同和支持,土地流转面积增长迅猛,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升。从全省的农村土地流转实践来看,土地流转行为日趋规范,在土地大规模流转后没有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全省种植结构保持稳定。”安徽省农委农村经营管理处赵高翔处长对记者说。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城乡经济所副所长、研究员谢培秀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总体方向,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安徽省人民政府适时出台了“指导意见”,这是密切跟踪我国当前农村改革主旋律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近些年来,由于规模效益不高及机会成本拉动,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农地季节性抛荒现象严重。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机制,做好农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不仅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效益,而且为将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奠定基础,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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