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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中介违法出租房将高限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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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查中介违法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将高限处罚。

住建委明确,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主体为房屋 产权人。对确实无法联系房屋产权人的,相关职能部门可出具书面申请,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对已经查实但拒不整改的,由区县住建(房管)部 门责成区县交易登记部门,暂停办理该套房屋网签及产权登记手续,并在交易权属系统中注记。待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后,方可取消相关限制。

住建委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参与房屋违法出租。对涉及违法出租的经纪机构及人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限制网签、高限处罚。(记者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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