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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放开小城市落户 宅基地是户改的关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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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份结束的江苏省 “两会”上,户籍制度改革成为热议的话题。2月17日,江苏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4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即《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上述文件提出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其中包括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广张家港积分落户的做法,形成流动人口落户通道。同时,《意见》还提出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江苏将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人口信息系统,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 共服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把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目前主管部门已开始调 研、制定户籍改革的实施细则,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全面放开小城市的落户,这就意味着诸如常熟、昆山、江阴等一些县级市将放开原有的户籍落户门槛,为当地以及外地人口落户城市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无疑将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南京财经大学研究区域经济的张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农村人口的土地和宅基地如何解决是户改的关键。而《意见》也给出了对应的政策,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意见》要求 2014年基本完成农民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江苏将适时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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