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政策发生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相比之前的二套房贷款认定人均面积29.4平方米,此次新规增加了约2平方米。新规定今天开始执行。
二套房认定标准今起放宽
北京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公告,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1.31平方米,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2010年11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二套房公积金认定标准,明确规定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 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当时执行的标准是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去年1月,此标准曾提高至 29.4平方米,此次再增加2平方米。
这一细微的调整会对不少购房人买二套房产生影响。根据以前的标准,一家三口,如果第一套房是90 平方米,核算下来人均面积就超过了29.4平方米的标准。在购买二套房的时候,就不能够用公积金贷款。而经过修改之后,在符合其他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前 提下,可以申请贷款。
缴存上限近期提高到4170元
此外,从今天开始,本市公积 金缴存上限也会发生调整,提高到4170元。这个数据是怎么来的呢?根据社保局和统计局的数据,2013年北京平均工资5793元。在这个数据上,公积金 中心按照“5793×300%×12%×2=月缴存额上限”公式计算出4170元,比2013年确定的3760元缴存上限,上调了410元。北京市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而201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12%。
月还款标准也同步调整
而按照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根据《北 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住房公积金个 人贷款业务中,职工月收入在17379元(含)以上的,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月收入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