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土部公布消息称, 为落实《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近日向各省(区、市) 执法监察局(队、总队)发出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规范业务培训,加大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力度,将培训经费纳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未取得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的,不得从事案件调查等执法监察一线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培训对象为全国各级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工作人员,以及乡(镇)国土资源所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人员。根据指导意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培训按部、省、市、县分级组织实 施,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规章制度及操作实务等,培训及考核结果纳入日常 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