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电 (记者 孙红丽)10月28日,备受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落下帷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虽然《决定》直接所涉房地产内容甚少,不过,其中强调的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以及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 等内容,依然被理解为今后加速在财税领域(包括房地产税)立法和房地产顶层设计。
另外,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决定》中强调的是完善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题中的应有之义就包括了明确各项权力边界、推动法治经济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因此,“回归市场化”将是下一步的调控方向和手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习近平说,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 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众所周知,在中国经历了10年多的房地产市场化历程的今天,一方面城镇中部分弱势群体买不起住房,一方面一些国有垄断阶层以及一些既得利益暴富群体,却拥有大量的住房。亦因此,房地产调控成为每届政府都“掠不过”的重要议题。
然而,由于房地产投资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房地产资金密集、产业链长、涉及面广,政府“救市”似乎成为最行之有效和最立竿见影的调控方式。
对此,专家指出,虽然房地产业是中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但是目前的房地产体制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病,房地产体制需要调整和完善,必须具有明确与科学的房地产体制顶层设计战略指导原则。
同时,要妥善稳妥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法治化原则,使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调控真正回到依法治国的轨道上。
具体来说,就是从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系,转变为政府引导和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体系。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认为,如今,我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风格回归市场化,中国的房地产业可以并正在实现软着路。
让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我国“回归市场化”的调控方向正逐渐清晰。10月28日,住房 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倪虹在被问及楼市调控的问题时表示,我们也很关注最近楼市的一些数据的变化情况。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市场发挥经济规律做好市场的事 情。用市场的手段调控市场的问题,将是下一步调控的主要方向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