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建设局获悉,从现在起到2016年8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民经济投资效益,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据建设主 管部门人员介绍,当前城市建设全面加快,重点区块建设赶超发展,政府和社会各类投资多,项目多,工地多,有必要通过两年左右集中治理,保障工程质量,促进 质量强市和精品城市建设,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质量责任进一步明确,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和半成品供应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企业及其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当前,住宅工程保修期内不时会出现渗漏、裂缝和水暖、电气等质量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对此,“两年行动”也有针对性地回应,提出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次通过率提高1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次通过率达 95%,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总体向好,使常见的住宅质量问题治理取得切实成效。
责任人载入永久性标牌
从现在开始,工程的各项责任信息进一步完善,建档在案,可溯可查。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相应各方的责任将被终身追究。
据介绍,在“两年行动”中,我市将全面实行质量终身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制度。根据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须将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列为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前置条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开展监督巡查时,将把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列为项目第一次巡 查重要内容。2014年11月1日后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将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列入工程档案必要内容。对不符合规 定的单位,不得出具档案验收合格意见,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此外,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责不到位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并及时在市建设局网站上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据悉,2014年11月1日后通过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的,建设单位将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将进一步完善,项目是谁建的,责任人是谁,群众一看就清楚。”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表示,此举将倒逼建设工程质量每一环节的责任方严把质量关,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住宅常见问题两年解决
住宅工程质量事关民生,群众高度关注。辛辛苦苦攒下钱买了房子,不是屋顶漏水,就是墙体开裂,有的甚至地基下沉,地下室渗水严重霉变,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近年来,各种房屋质量问题不时见诸报端,在有的城市甚至出现房屋倒塌的特大安全事故。
根据我市“两年行动”要求,2014年底要出台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的措施。从2015年1月1日起,住宅工程设计文件要单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篇。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同步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列为重点审查内容。
对住宅工程施工关键工序,要设立实物样板。施工过程各阶段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验收制度。
未来两年,我市将大力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力争基本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多管齐下提升工程质量
“两年行动”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制度化管控,提升我市工程建筑质量水准。为此,我市拟定了多项治理措施。
在技术上,要大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2015年6月底前,各县(市)都要完成建筑产 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明确近远期目标和工作措施,积极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结构体系和构配件、部品、部件配套技术。同时,要大力 推广装配式结构体系、预制构配件、一体化装修等成熟技术,引领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率先建立建筑工业化生产基地和示范项目。
监管方面,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每季开展一次定期全面检查,其中对工程发包、工程分 包、工程款支付、各方责任主体资质和项目部人员资格、项目部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各专项方案编制审查验收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监管理念将从以往的“轻程 序、轻行为、重实体”向“重程序、重行为、查实体”转变。
建筑市场有损质量的各种乱象也将受到严惩重罚。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 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 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暂停执业、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吊销其上岗资格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两年后,我市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形成一个诚信为本、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