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种种阻隔,但被认为有助于反腐,拟将官员房产纳入统一信息系统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依然将按期出台,目前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从1995年开始,中央先后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官员的申报范围也从“收入”,扩展到不动产、股票等。但是,反腐效果却并不明显,而“查房反腐”的一个瓶颈,在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统一、不完善。
此前有媒体报道,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入《不动产登记条例》。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表示,条例的一大优势在于,此前庞杂而分散的不动产系统将会整合成一个统一的平台。对于打老虎来说,不再需要各地搜集线索,只要经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某一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
程啸称,即将颁布的《暂行条例》较《征求意见稿》多了5条,主要增加了不动产登记的类型等条例,现在共35条。多位参与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学者表示, 增加的登记类型中明确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暂行条例》。
尽管暂行条例即将出台,但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仍面临许多问题,“出台后,看市场上的反馈,发现问题的话再来完善条例更符合市场需要。”相关学者称。
程啸表示,《暂行条例》出台后,县市一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需要时间,另外各类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协调和统一还需要一段较长的磨合期,不动产登记走上正轨最起码要几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