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尽快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_政策法规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国土部:尽快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05

资讯顶部广告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快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效履行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责,保障《条例》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构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新格局和提出的新要求。《条例》明确了统一登记的范围,强化了登记机构的法律地位,统一了不动产登记簿册,规范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搭建了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的平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工作将进入全面明晰产权、有效保护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新阶段。

《通知》指出,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是《条例》顺利实施的关键,必须加快推进,尤其是市县级的机构职责整合。各地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在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好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职责。

一是认真做好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整合。各地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详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方案,指派专人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要全面 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健全完善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二是尽快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各地应统筹安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 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要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做好新旧权属证书的衔接。在新的证书公布前申请登记的,继续发放旧版 证书;新的证书公布后申请登记的,发放新版证书,原来各部门依法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是加快梳理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各地要梳理各类不动产审批、交易、流转、登记、纠纷调处等业务工作流程,分清部门管理和登记在工作流程中各 自应负责的具体事务,将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统一起来,确保职责的完整性。《条例》实施和统一的簿册证启用前,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可保持不变; 《条例》实施和统一的簿册证启用后,各地应合并相同的业务环节和人员,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

四是全面推进 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各地负责推进本地区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整 合、接入信息平台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2015年底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通过信息化建设促进不动产登记的“四统一”。完成机构整 合的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唯一可以接入信息平台的部门。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教育培训、开展地方性配套制度立改废工作,保障《条例》顺利实施。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