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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土地经营权可作抵押助融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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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工作人员介绍,凡具备一定生产经验和经营规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不存在争议,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即可向农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

 广大农业经营主体迎来重大利好——昨日上午,农业银行广东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分行在蕉岭举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签约仪式,两家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将部分流转土地的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品,获得了47万元贷款。这是广东农行在全省范围内发放的首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标志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了新的融资渠道,蕉岭成为 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唯一享受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金融服务项目的县。

蕉岭县延源长寿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及科诚家庭农场是享受到农行首批抵押贷款的幸运儿,分别获得25万元及22万元贷款,用于购置农资、农机。农行工作人员介绍,凡具备一定生产经验和经营规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不存在争议,不改变农村土地用途,即可向农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

农业银行广东分行副行长黄藤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黄伟闻等出席签约仪式。黄藤江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在国务院提出深化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深化 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大背景下,蕉岭县较为成熟的改革成效及配套吸引了各大银行的“目光”。农行蕉岭支行被农业银行确定为省内唯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 点行,将农村土地经营权纳入合格抵押品范围,推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提供可行路径。黄伟闻表示,梅州在全省先行推出了 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效运用金融手段,推动农村“黄土变黄金”,“小农户变大农场”,使金融成为了带动与助推“三农”发展的有利武器。

据了解,梅州作为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市委、市政府积极完善金融服务基础和社会信用体系,鼓励金融服务创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突破口 探索建设农村金融要素市场,初步走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创新之路。“先行先试”屡屡落户蕉岭,与当地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 试验区工作成效密不可分。2014年底,该县共10.78万亩农村土地完成确权登记,在全省率先基本完成颁证工作,成立省内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 出台相应操作规程,以规范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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