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降贷款门槛 购政策房无须贷款结清满5年_政策法规_A8房产_兴宁A8
兴宁A8
百姓热议 宁江夜谈 A8再说 校园热议 人在他乡 兴宁315 生活问问 买房问问 装修问问 业主社区
便民生活 百业信息 人才招聘 房产转让 房屋出租 家居装修 新车上市 车辆信息 二手汽车 供求二手
休闲娱乐 网络情缘 征婚交友 文学艺术 股市基金 美图分享 音乐分享 视频分享 笑话大全 灌 水 塘
走进兴宁 兴宁概况 兴宁年鉴 兴宁掌故 兴宁人物 兴宁风采 兴宁文化 兴宁景点 兴宁摄影 所有栏目
 

国管公积金降贷款门槛 购政策房无须贷款结清满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4

资讯顶部广告

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后,国管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新政策,除了首套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首付两成,以及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首付三成之外,如果使用国管公积金贷款购买政策房,无须再受贷款结清满5年的限制。

与北京市管公积金政策相比,国管公积金新政也明确要求,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同时,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的,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购房者,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国管公积金也规定,对于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不再对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做出限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管公积金的新政提出,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贷款结清后,不再受“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 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限制。此前,国管公积金规定,自去年1月1日起,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 积金个人贷款。

据了解,该通知自6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受理但未签订借款合同的贷款,借款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重新申请贷款。

 
 
[ A8房产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点击排行
 
兴宁A8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建设 | 联系我们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