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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十类不动产登记只需跑一个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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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开始,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在内的十类不动产都集中在全市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结束多头登记时代。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东莞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于昨日在茶山不动产登记窗口颁发到市民手中。从昨天开始,东莞的不动产登记将实施统一登记并“发新停旧”,但以前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国土证等不动产权证书仍然有效,不需要强制更换新的证书。

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海域使用权、森林、林木所 有权等十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

6月30日起,东莞市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海洋与渔业部门、林业部门不再受理海域、林地 等登记发证业务。国家规定的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仍由原部门办理,过渡期后纳入统一登记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需要提醒的是,6月30日前国土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林业部门已经受理的登记业务,仍到国土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林业部门领取证书;原登记部门已经受理但尚未核准登记的,统一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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