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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又认贷!厦门4天内两度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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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房又认贷!非本市户籍居民需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3月29日起,厦门将实施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3月28日晚,在福州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后,厦门也紧随其后发布调控新政策。这是厦门在3月25日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后,4天内再次出手。

  28日晚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的通知》,由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联合发布,旨在合理引导住房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依合同约定开竣工、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虚标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指导下,自2月28日以来,全国已有近20个市、县、区相继出台限购或限购升级措施。厦门更是在4天内两度升级调控措施。3月24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司法局、厦门银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厦门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这被业内解读为“核心就是打击短期投资投机的客户”。

  28日晚的“认房又认贷”无疑是“加码”。认房又认贷被认为是重磅的调控措施,它会大幅增加改善性和投资性需求的交易成本。此前,房价上涨过快的上海和深圳都在2016年底执行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措施,从国家统计局数据看,认房又认贷的政策效果明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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