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 物业可分为以下四类: 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和其他用途物业。
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 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 包括住宅小区、 单体住宅楼、公寓、 别墅、 度假村等, 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 设备和公共场地。
商业物业有时也称投资性物业, 是指那些通过经营可以获取持续增长回报或者可以持续升值的物业, 这类物业又可大致分为商服物业和办公物业。 商服物业是指各种供商业、 服务业使用的建筑场所, 包括购物广场、 百货商店、 超市、 专卖店、连锁店、 宾馆、 酒店、仓储、休闲康乐场所等。 办公物业是从事生产、 经营、 咨询、 服务等行业的管理人员(白领) 办公的场所,它属于生产经营资料的范畴。
工业物业是指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提供使用空间的房屋, 包括轻、 重工业厂房和近年来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用房以及相关的研究与发展用房及仓库等 .
除了上述物业种类以外的物业, 称为其他物业, 有时也称为特殊物业。 这类物业包括赛马场、 高尔夫球场、汽车加油站、 飞机场、 车站、 码头、 高速公路、 桥梁, 隧道等物业。 特殊物业经营的内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许可。 特殊物业的市场交易很少, 对这类物业的投资多属长期投资, 投资者靠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来回收投资、 赚取投资收益。 这类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国家规定最高为 5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