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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海恒通中介强行要租户搬离 彪形大汉镇场不退房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5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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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刚住进隔断房俩月,中介就以“扰民”为由强行要求其搬离,中介不仅砸了王先生合租室友的隔断房“示威”,且合租房内4户均被盗。日前,本报《租房未到期 破财又毁房》的报道刊登后,多名租房者向北京晨报反映,自己也遭遇了类似“经历”。北京

  租户

  经历

  遭遇一刚交房租 中介就翻脸毁约

  租户黄政这几天一直在找当初与他签合同的中介李晓雷讨要房租。今年4月份,黄政通过北京房海恒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房海恒通”)租下了丰台区西府景园4号楼的一间主卧,每月租金2200元。押一付三再加上中介费、卫生管理费,一次性付款11830元。

  “结果住了3个多月,在交了第二次房租6600元后不久,8月15日李晓雷就强行带人换锁,要求我们搬出去。”黄政说,中介让他们搬离没有任何理由。这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加上客厅隔成的两间,总共住了5户。在协商未果之后,中介将该房屋断水断电,并带人来砸门、砸隔断、扔东西,威胁租户搬走。最终,其他几户在拿了中介退的1000元到1500元后离去,但黄政态度强硬拒不搬离,中介答应为其换房。

  9月底,李晓雷给他换到丰台区珠江风景23号楼207室一间次卧,月租金1600元,要求押一付四。这次与黄政签约的中介公司变成了北京房海顺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房海顺通”)。原先交的房租被扣除一部分费用后就不够了,黄政又交了4500元。“结果刚住了两天,回来后发现大门、隔断都没有了,去找中介公司,开始答应两天内换房,第三天再去,中介公司人去楼空了。”黄政说,他前后两次租房,损失一万多元。

  遭遇二房源混乱 从二房东手里拿房

  为了讨要房租,黄政建了一个“房海顺通维权”的微信群,群里“受害人”达50多人。上周五,他得知群里住在丰台玺萌鹏苑的租户遇到了房东上门收房,而且李晓雷也会出现在那里,赶紧带了七八个租户前去要钱。结果去了以后并没有看到李晓雷,原先的租户们也都搬走了,只剩下中介的人守在房子里。

  北京

  守在房间里的两名东北男子,开始自称也是租户,但随后被黄政等人识破。记者询问一名自称姓林的男子是不是房海顺通或房海恒通公司的人,他说,“公司早就黄了,被工商局查封了,现在都是个人单干。”而他自己刚来一个多月,还不了解情况。然后不理会众人,穿上外套扬长而去了。

  记者随后联系到租户王女士,据她介绍,她是通过“天涯地产”的房产中介与李晓雷联系上,在11月21日与他签的合同,租住一间次卧月租金1300元,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等费用共计18400元。“当时我们都以为李晓雷就是房主。后来才知道他连二房东都不是。”

  结果刚住了一个多星期,二房东和房主同时上门,他们均表示不知道房子被转租出去做了隔断房。王女士说,起初李晓雷不退房租,还让租户们和他一起与二房东“死磕”,因为他把房租交给了二房东。协商到最后,李晓雷退给了她7000元钱,收回了合同,里外里她损失了11000元。其他几个租户都是押一付三,拿到了一个月的房租也都交合同走人了。

  遭遇三私吞房租 房东本人来收房

  租户察渭霞通过房海顺通租住丰台区青塔蔚园13号楼一套房的次卧,租金每月1200元,她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加各种费用16330元,就住了半年,房东上门来收房,原因是没收到中介公司应交的房租。同住这套房屋主卧的张月,刚刚交了半年房租和服务费10530元,结果住了还不到一个月。“刚住进来的时候房子并没有打隔断,有一天回到家里客厅就突然出现隔断,也住上人了。”察渭霞说,当初租房子的时候中介明确说了不是隔断房。

  房东上门后两人一问才知道,中介公司租下这套房每月交给房东4500元,但打了隔断转租给4户,每月房租一共才4200元。“正经的中介公司怎么会做这样的亏本买卖?”

  租户贺萌萌也是通过房海顺通租下青塔蔚园13号楼一间次卧,在她交了第二次房租没多久房主就来收房了,原因也是没收到房租。

  而租户刘彭的经历更是离奇,他通过房海顺通租了珠江风景小区一间主卧,在刚刚交了第二季度6900元房租没多久,中介公司就带人前来砸门换锁,以更换中介公司为名,要求每户再加100元的“换锁费”。而交了换锁钱不到一星期,没收到房租的房东就上门要求他们搬走。由于中介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实际上是押二付二,刘彭损失了8000多元。

  房东

  说法

  “怕他们用房子继续骗人,我又看不住”

  目前住在平谷的房东刘先生告诉北京

  然而刘先生现在想把房子收回来成了难题。他与租户李女士的合约到明年4月21日截止,而当起了“二房东”的李女士把房子又转租给了房屋中介,虽然房子被打了隔断成了群租房是违规的,中介的人却揪住主卧说是正规的,现在有合同约定还未到期,所以会一直住下去。刘先生也想通过换锁的方式把中介的人赶出去,但中介手中有租房合同,他们可以拿着合同找开锁公司的人来开锁。

  上周五,趁中介的人都不在房里,刘先生赶紧给大门换了锁。果不其然,当天晚上,中介的人就又住了进来。“我打听了一圈,说要收回这房子只能走法院,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现在怕的是他们利用这套房子继续骗人,我又看不住。”

  中介

  放话

  “找公安工商都没用,没法定我们罪”

  微信维权群里的租户50多人,受损失最低的4000元,最多的一万八九,总数达到四五十万元。

  黄政几乎每天都给李晓雷打电话要房租,但都没有结果。在黄政与李晓雷通话的录音中,李晓雷说,可以为他调房,退钱没有。他自己只是一个打工的,与他签合同的是房海顺通,而且称“找公安、找工商都没用,他们也无法定我们罪”。

  上周五,黄政等7名租户再次与李晓雷电话协商,李最后松口,黄政他们7个人他最多能退1万元,而这几个人实际受损失接近5万元。

  李晓雷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声称,中介公司在经营了半年多之后,被工商查封了,由于工商带走了租房合同,所以他们无法给房东续租,房东就上来收房了。“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钱给租户退了。”

  调查

  投诉都涉及隔断房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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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工商分局岳各庄工商所所长付强介绍,有关房屋“黑中介”的投诉在2014年开始冒头,刚开始只是零星的几件,2015年开始多了起来,尤其是今年,“不仅投诉数量激增,而且涉及的人数众多。保守估计,今年我们接到的投诉总涉案金额得在上千万元。”

  付强介绍,通过今年以来工商执法人员了解的投诉来看,虽然租户遇到的情况时间点和钱数不同,但过程都差不多。这些中介使用的“招数”大致相同,一是租户刚交完房租或刚续交房租,就以租户扰民等借口采取砸门、换锁、断电、恐吓等方式逼住户搬离;二是中介收了租户的房租,但是不给房东交房租,导致房东上门来强制收房。而且中介公司人员也分工明确,有专门负责洽谈的业务员,主要“唱红脸”,如果产生纠纷,也有专门“镇场子”的彪形大汉来“唱白脸”。

  付强说,这三四个公司,投诉件件都解决不了。“我们前去调解,他们都是拒绝调解,直接说让住户起诉吧。”

  几家公司实是同一伙人

  据了解,岳各庄工商所辖区接到投诉最多的是4个公司,就是上述的东方华瀚、晟盛房地产经纪公司、房海顺通和房海恒通。但工商部门并没有在系统里查询到房海恒通的公司信息,经工商执法人员核查,房海顺通已不在原址经营,房海恒通的经营活动目前无法追查。

  另外三个公司,虽然拿着不同的营业执照,但有证据证明这几家公司背后实际是同一伙人。主管合同纠纷、投诉的副所长沈迎春介绍,他们接到的东方华瀚和晟盛房地产经纪的投诉中,有绝大多数都是在东方华瀚当时在金隅时代广场2704的办公地签的合同;而当时在调查东方华瀚时,出面接待工商执法人员的负责人,后来在调查房海顺通时,又出来负责接待;在查封房海顺通公司的合同时,这个人竟然拿出了保险柜钥匙,而且也知道保险柜的密码。

  沈迎春表示,这些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也没有超范围经营,租户大多数是在房屋内签订合同,出了事儿才去中介公司找,工商部门很难取证。因行政部门的行政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当事双方是否接受工商、房管等部门的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力。而即使有租户在权益受损后以“诈骗”、“欺诈”向110报警,属地公安派出所也只能是采取“灭火”的方式,以“协调、说服”中介退还一部分费用为主。这也就是为什么“黑中介”有恃无恐,越来越猖獗。

  而由于以这种方式租房子“来钱快”,沈迎春说,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受害者的房租,而间接损失则会带动越来越多想不劳而获的人加入到“黑中介”的行列。

  北京

  律师

  支招

  若构成犯罪 可通过公安追缴赃款

  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悟江认为,非法中介披着合法经营的外衣,比如办理了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一应俱全,日常经营中也对外签订合同,但从事的却是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像上述中介公司的行为长期、大量、反复存在,就不仅仅是民事纠纷的性质了,已经涉嫌犯罪。

  首先,这些中介公司涉嫌强迫交易罪。非法中介在租房合同签订后,以扰民为借口,采取砸门、换锁、断电、恐吓等方式逼迫租户搬离,符合我国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的规定,即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

  其次,还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非法中介在租房合同签订后,收了租户的房租,但不给房东交房租即失去联系,符合我国刑法224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文非法中介的客观表现符合“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规定。

  对于打击此类行为,林悟江认为,鉴于对非法中介管理上可能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比如,群租(住建委)、市场秩序(工商)、诈骗(公安部门)等,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及时介入,统一行动,以最有效地打击此类非法行为。

  对于租户维权,如没有构成犯罪,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要求返还租金、赔偿损失等,但如果构成犯罪,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的方式返还租金等涉案款项。

  林悟江表示,避免自身财产损失最根本的方法还是要做好自身的防范,比如租户在选择中介时,不要轻信承诺,更不要一次性交付大额的租金,尽可能选择那些成立时间较长、信誉较好的中介公司等。

  手记

  赶走黑中介起不到震慑根治作用

  目前看来,工商部门对付这些被消费者投诉较多、影响较坏的中介公司,只能采取“土办法”,就是协调企业经营场所出租方把该类企业“赶走”,但这种方法只能解一时之急,远远不能解决问题,更不可能起到震慑和根治的作用。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为了避免投诉集中引起相关部门关注,这些中介公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中介公司甚至跑到远郊区注册公司,在网站上发租房信息,在隔断房里签合同。

  以丰台岳各庄工商所为例,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已与区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执法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整治,对违法经营行为加强针对性监管,但总体看来“监管难、难监管”的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目前,“黑中介”的上述行为,已不只是行政监管和执法能解决的问题,用岳各庄工商所所长付强的话说,“已经成为侵害首都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存在潜在的刑事犯罪风险。因此需要尽快明确和统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以职能合力弥补法规漏洞,切实促进首都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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