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变。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就相关话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因此不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7月19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届时将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
同时,公告中称,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对于此次改革为何继续保留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这一问题,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实施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审慎性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因此,此次改革未对现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作出调整,其利率下限仍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