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了新进展。昨日,国土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将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去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今年我国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为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法规依据。国土部及有关部门将建立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登记簿证。
不动产是指实物形态的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附属物,我国规定不动产的类型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添附于土地和建(构)筑物的物质。综合新华社、人民网
专家:开征房产税脚步加快
有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将逼出部分存量二手房,一些政府官员名下来历不明的商品房也将被挤出。地产大佬潘石屹[微博](SOHO中国董事长)则认为,“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
更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有专家认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加快开征房产税的重要原因,“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意在全面掌握房产信息,为房产税全面开征铺路。”
会否引发抛房潮?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会否引发抛房潮,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副院长肖建华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后,手握多套房的业主会在政策范围内做出选择,如果持有成本增加,从性价 比来说很不划算,业主将抛出多余的房子,二手房供给量会相应增加。但这种供应量增加是否会对供求关系产生显著影响则还要考虑其他的因素。
此外,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仅会挤出炒房客手上多余的商品房,一些政府官员名下来历不明的商品房也面临被挤出的压力。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就是住房财产的登记。一些来路不明、投机色彩浓厚的房产,在曝光的压力下,将加速入市和转让。”某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如是说。
数据显示,2013年3月,上海二手房库存为131869套,而在4月国务院明确表示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时,业主就加快了挂牌速度,当月上海二手房库存跃升至133073套。
能否抑制高房价?
在高房价的当下,人们更关心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否起到抑制高房价的作用。
“二手房源的增加,对于价格肯定有平抑的作用。房源增加提供了购房者的选择面,同时会促使房东主动降价。如此看来,是有利于抑制房价的上涨的。”严跃进表示。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也认为,“会使一批房源供应出来,进而对房价产生影响。”
不过,业内一些专家持相反的观点。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就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很难起到抑制高房价的作用。”肖建华也持类似观点:房价是供 给者与需求者间讨价还价形成的,房价既要考虑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地方政府行为,同时又要考虑房产需求结构,更要考虑房地产市场结构。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中 国经济的增长过程中,刚需是主体,保值投资需求、投机需求将会大幅压缩。未来房价是否继续上涨,则主要取决于供给关系。
为开征房产税铺路?
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房产税征收扩围之间存在逻辑关系,前者是后者的技术准备和支撑条件。肖建华说,从房产税开征的前期准备看,如果要征房产税,应对征税对象有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为开征房产税做准备。
不仅如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出台也是为推进屡屡受阻的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项目作前期铺垫。
早在2011年,住建部就要求次年6月底完成6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2012年,住建部再次要求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500个城市住房信息联网。但是,如今联网期限早已过去,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却仍未完成。
谢逸枫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一旦实施,将促进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的建设,为房地产税征收创造条件。
〉〉〉相关新闻
城里人下乡买地建房?
国土部部长说“决不允许”
9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在京开幕。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会上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决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所谓“逆城镇化”行为。
土地改革事关重大
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提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问题,农民关心,城里人也关心。城里人关心能否到农村买块宅基地盖房子、建别墅。
解答:姜大明说,“必须明确,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当前这项工作要与正在开展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紧紧结合起来。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首先要把农村宅基地改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搞清楚,在此基础上制定好改革方案。要在坚持符合规划、一户一宅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宅基地取得、分配和管理办法。
姜大明说,土地改革事关重大,必须审慎稳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要坚决按中央统一部署推进改革,谋定而后动。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不论怎么改革,不 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不能把耕地改少,不能把粮食产能改下去,不能把农民利益改掉。要在拿出改革整体框架和工作方案基础上,先选择若干地方试点, 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经验。
农村集体用地流转
不等于可买宅基地
提问:去年底不是刚说农村土地可以转让吗?一些城里人还琢磨到农村买个院子,怎么现在又说不行了?
解答: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专家说,想到农村买地建房子的人,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个概念有误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4个部分:农民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乡镇企业用地。
去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 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里所说的可以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指乡镇企业用地,比如一些乡镇工厂、养殖场等,实际上是把 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剔除在外。
此外,目前,不少城市都在进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为提高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而进行的“宅基地退出”试点,但都是在农民集体自发的前提下进行的,个人,特别是“城里人”不能随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