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酝酿已久的广清两地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互贷。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且在清远市没有住房,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即可申请广州的公积金贷款在清远购房,除了最高限额按照清远标准,其他细则基本与广州政策相同。而在清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想在广州买房,将完全按照广州 政策执行。
无论广州是否有房 清远必须无房才能贷
昨 日上午,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清远举行相关启动仪式,并发布了《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政策须知》。对于清远市户籍居民,或者派驻到清远市工作的人士, 只要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清远市没有住房,无论在广州名下是否有住房,在清远购房都可以申请广州的公积金贷款。
这两类人士可申请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年限等都基本执行广州现行政策。
其 中,购买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是20%。对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 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但如果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为40%。凡是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需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 .1倍执行。
在清远购房执行清远贷款额度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广清互贷在清远购房的贷款额度上限,是按清远的标准执行,即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
广清互贷实施后能受惠的人群还有一类,即在清远缴存公积金、在广州购房的人士,这种贷款申请完全按照广州政策执行。
与此前九城互贷不同 主要是广州帮扶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广清互贷跟此前的九城互贷政策有所区别,广清互贷主要是广州发挥帮扶作用。
据悉,开展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是广州市委、市政府践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推出的帮扶粤西北地区项目之一。清远市政府副市长徐建文表示,启动广清公积金互贷将大幅度刺激职工跨地区流动,进一步拉近两地距离,对推动实现广清一体化战略目标起到重要作用。
早 在2009年开始,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茂名等九城先后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在购房城市申请互贷, 具体参照当地政策办理。但2013年5月原协议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南都记者获悉,部分城市依然默认执行,但由于佛山、广州等部分城市近期公积金贷款申 请量较大,因此这些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资金实际情况灵活审批,并非所有符合协议的申请都能成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