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毅德商贸物流城市政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工作已结束,于2015年12月2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因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 能提供与投标函件内容一致的有效原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重新确 定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1066000.00元。
项目负责人:丁满平。 证书编号:44005812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12月8日8:30至2015年12月11日16:30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 位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 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招 标 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