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时间:2015年12月25日9时30分~10时00分
提交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5日10时00分止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3、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时00分。递交地点: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4、投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招标基价-投标报价(不含暂列金额)]/招标基价。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154.55641万元;招标基价为:14784.465939万元。
6、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序号8内容调整为:
本招标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招标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宁市水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