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叶塘罗屋至工业园 公路工程项目)》于2015年12月29日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粤国土资规划改复〔2015〕214号),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 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 号)的规定,现将项目占用我市多划基本农田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公告机关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公告时间
2015年12月30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三、公告内容
1、多划基本农田占用的原因
叶塘罗屋至工业园公路工程项目已列入《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占用预留(多划)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要 求,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占用多划(预留)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在不突破所在县(市、区)多划基本农田面积的前提下,可 以在多划基本农田中等面积核减,不需要另外补划基本农田。本项目符合占用多划基本农田的相关规定。
2、占用多划基本农田方案
该项目占用我市13.0169公顷多划基本农田,涉及我市叶塘镇、新陂镇。
《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为1551.76公顷,根据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309号,兴宁市在开展基本农田调整划定清查和整改工作中剔减基本农田问题 图斑1.47公顷,另因历次占用面积为229.4128公顷,核减该项目占用13.0169公顷后,我市剩余多划基本农田1307.8603公顷。
3、批准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批准时间:2015年12月29日。
四、公告方式
上传到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叶塘镇人民政府、河西村、麻岭村、彭陂村、汤湖村、鸭池村,新陂镇人民政府、三新村、上长岭村张贴布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兴宁市多划基本农田占用登记表
2、兴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
3、兴宁市占用多划基本农田土地利用规划图(占用前、占用后)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