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保障性住房面临着土地资源稀缺、供需不匹配、配套不完备等难题,征求意见稿针对这一现状提出了适度提高容积率、土地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完善内部流转机制等应对方案。
成果
“十二五”期间供应11万套保障性住房
根据2013年住房调查,全市住房总量为5 .2亿平方米、1035万间套。其中,商品房11941万平方米,约128万套;政策性保障性住房2793万平方米,约34万套;单位及个人自建住 房,4721万平方米,约55万套;原村民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合建房26006万平方米,33.44万栋,约650万套间;工业区配套宿舍及其它6549 万平方米,168万套间。
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17 .9万套,竣工10 .2万套,供应11万套(覆盖约33万人,面向人才供应超过60%),完成投资约657 .7亿元。开工、竣工、供应、完成投资分别是“十一五”总数的2.3倍、5倍、10倍、5.9倍。人才安居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发放人才安居补贴约19 .6亿元(其中市本级发放14亿元),面向重点企业定向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18812套,人才安居工程惠及约24万名人才。
同时,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延伸至非户籍人口。“十二五”期间,部分非户籍人口已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点企业可以将定向配租配售房源面向本单位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出租,二是取消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的户籍限制。
此外,保障性住房内部流转机制改革初见成效。2014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同城异地置换平台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营,实现了公共租赁住房在全市范围承租 家庭之间的自由置换和内部流转,截至2015年10月,全市共有16747套公租房进入同城异地置换平台,1371户家庭申请,58户家庭完成住房置换。
问题
全市新增用地即将耗尽,城市更新配建情况复杂
全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设定的主要目标中,仅有“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21万套”一项没有完成。其主要原因在于,保障性住房中存在大量城市更新配 建项目,涉及房屋拆迁与补偿谈判,不稳定、不可控的因素较多;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平均工期长达36个月与预期存在偏差以及前期工作环节过多、审批流程过长 等原因,造成竣工指标完成率较预期较低;此外,我市住房保障制度发生较大调整,如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经济适用住房逐步停止建设供应等,导致 原定工作计划及部署均需相应调整,整体工作进度有所影响。
另一方面,土地资源稀缺依然是制约全市住房保障发展的重大瓶颈。全市新增用地即将耗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到2020年 规划期末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仅为8平方公里。存量建设用地成为主要供地渠道,盘活利用难度不断加大,2014年全市存量用地供应占土地供应总量超过70%, 城市更新作为盘活存量用地的主要途径,往往存在权利人分散、经济利益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难度大等情况。
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开工项目建设资金中社会资金占比高达66%,但鉴于房地产市场回暖、保障性住房利润偏低、租售限制较多等综合因素,企业参与保 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有所降低,财政压力存在加剧风险。此外,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集中分布于坪山、龙岗、龙华等原特区外区域,而住房困难及居住意向最为集 中的罗湖、福田、南山三区房源十分稀缺,在空间分布上,保障性住房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而由于保障性住房项目特别是部分“工改保”(工业用地 改保障房建设用地)项目大多选址于原特区外,城市化水平相对滞后,教育、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市政公用、文化体育及商业等配套水平尚不完备。
需求
“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租购需求约为40万户
近期,全市住宅租售价格持续快速上涨,2015年11月,全市一手商品住房成交均价为44761元/平方米,环比涨幅33.2%,同比上涨 68.7%,原特区内住房平均租金水平已高达7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约75%。然而深圳市在岗职工人均月薪为7631元,同比增幅仅5.1%,居民工资 收入水平的增幅显著低于商品住宅平均价格涨幅。
征求意见稿指出,“十三五”期间应加大住房保障供应规模,扩大覆盖群体,对降低商品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影响、减轻居民住房消费压力、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重要意义,是我市住房保障无法回避的历史使命。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存量在册家庭46532户;安居型商品住房轮候库存量在册家庭35975户,轮候库存量需求约8 .2万户。非户籍人才住房需求约12万户,总体存量需求约为20万户。“十三五”期间,预计新增安居型商品住房需求6 .5万户,新增公共租赁住房需求13万户,新增总需求约为20万户。存量与增量相加,“十三五”期间全市住房保障租购需求约为40万户。
因此,2016-2020年,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40万套,总建筑面积约240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约970亿元。供应保障性住房 35万套,其中面向人才群体供应不少于70%。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继续实行应保尽保政策。“十三五”期末,住房保障覆盖常住人口比率确保达到20%,力争 达到 23%;力争全市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由31%提高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