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原副处长黄华辉涉嫌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黄华辉涉嫌于2005年至2014年,在任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等职务期间,收受贿款8891万元人民币。
“胃口惊人”的科级干部
黄华辉,今年42岁,出生于广州市。
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他,曾任广州市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后来升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征收储备处副处长(副处级)。
2014年7月24日,黄华辉被免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征收储备处副处长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案发时黄华辉是副处级干部,但他“犯事”主要是在担任科级干部期间。
案情触目惊心 “破格”立案
黄华辉落马前属于副处级官员,非广州市管干部,曾被作为“小官巨贪”的典型。
据了解,黄华辉的贪腐行为主要发生在担任科级干部期间,主要的作案方式为利用主管金沙洲征地拆迁和土地管理中的职务之便,为有关项目的承包商和物业租赁商在承接一些工程、调整用地的容积率、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发放征地补偿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巨额费用。
黄华辉一案由广州市纪委立案调查并通报。黄华辉属副处级官员,非市管干部,一般不由市纪委立案。对此,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表示,黄华辉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案情触目惊心,因此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并通报。
“黄 华辉受贿8891万元等一批‘小官大贪’案”的字眼,也写进了2015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检方起诉书显示:2005年至2014年,黄华辉 在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土地整理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负责广州市白云区 金沙洲地区的有关征地拆迁、工程计价审核及管线拆迁改等相关工作和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谭某裕、骆某基、倪某等3人(均另案处 理)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贿送的款项共计8891万元。
庭审
黄华辉现场认罪 称家人变卖房产退赃8734万元
昨日上午10时许,身着灰白色圆领套装、皮肤白皙、头发剃得很短的黄华辉被两名法警押入法庭。
面对8891万元的受贿指控,黄华辉表示对罪名和数额没有意见,只是认为部分指控的数额与其所担任的职务关联不大。
黄华辉向法庭陈述说,谭某裕、骆某基、倪某等三名行贿人中,倪某是其同学,另两人是其朋友。据黄华辉陈述,案发后,他的家人已通过变卖房产和财产的方式退缴了大部分款项。
检方也向法庭表示,黄华辉案发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并检举他人犯罪的重要线索,已退缴赃款8734万元。但检方认为,黄华辉在本案 中,全部房产均已被检察机关所掌握,之所以由黄华辉家人变卖处理,是在黄华辉家属的请求之下,经检察机关同意后进行的。该行为属于协助侦查机关挽回损失, 并不属主动退赃。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5年-2014年间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费用达8891万元人民币,“笑纳”金额少则150万元 多则2030万元,黄华辉被控受贿犯罪事实共11宗。
数额最大的几宗受贿记录
2005年-2006年
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利用征地拆迁、工程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拆迁推进进度、权属证书材料认证、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款支付等方面,为骆某基和倪某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取800万元。
2007年-2009年
任 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期间,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有关征地拆迁、工程造价审核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谭某裕出 资购买的4处地块,在拆迁进度推进、拆迁补偿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事后多次非法收受谭某裕贿送的2030万元人民币。这也是起诉书中最大的一笔指控。
2008年至2012年
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的有关征地拆迁、工程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承接、拆迁补偿款的支付等方面为该项目的居间介绍人谭某裕谋取利益,事后分多次非法收受谭某裕贿送的人民币1700万元。
2010年至2014年
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有关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在金沙洲沙凤村留用地B3729地块的容积率调整方面为该地块投资开发者谭某裕和倪某谋取利益,事后分多次非法收受谭某裕和倪某共同贿送的15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至2014年
利用负责白云区钟落潭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该镇伟龙包装厂、易思皮袋厂、力致展柜厂、瑞鑫饲料厂、新胜达门窗厂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补偿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上述厂房实际所有者谭某裕谋取利益,事后分多次收受贿款1500万元人民币。
2014年 因与李俊夫案案情交织被纪委立案调查
2014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李俊夫被纪委调查,黄华辉乃李俊夫系列案中的一名涉案人,与李俊夫案案情交织,因此由市纪委立案调查,并通报最新查办进展。
检方指控黄华辉的受贿犯罪事实共有11宗,其中10宗与黄华辉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负责白云区金沙洲的有关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有关,另外一宗为黄华辉利用负责白云区钟落潭镇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有关。
黄华辉的“业务”基本分为四大类:一是利用征地拆迁、工程造价审核等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拆迁推进进度、权属证书材料认证、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款 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二是在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承接、工程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三是在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补偿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他 人谋取利益。四是在地块容积率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最大的一笔指控为2030万元,发生在2007年至2009年黄华辉担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土地征用与整理一部副主任科员、业务指导部副部长期间。除此还有三宗被控受贿事实都超过了千万元。仅此四项指控,受贿金额便高达6730万元。
此外,黄华辉不管数额大小,一律照收不误。据起诉书显示,黄华辉其余7项指控,收受金额从150万至800万元不等,其中4项指控收受金额每项均为2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