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公积金喜讯频出,无论租房一族还是有房一族,都将在新政中获得福利。
4月27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新增物业管理费和装修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5月4日 起,东莞市新增物业管理费提取和装修提取两种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其中使用公积金装修最多可以提取10万元。而上月底,东莞市刚刚调整了公积金租房提取政 策。将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将提取比例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两次调整共涉及租房、物管费和装修三方面。
一、租房提取政策主要从提取限额、提取比例以及提取时间三方面进行微调。即每月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 高至月缴存额的65%;提取的时间间隔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临柜办理的每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二、物业管理费提取。职工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单位+个人两部分)的30%且上限不超1500元,可自2015年3月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起计提。通过自助渠道办理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个月,临柜办理的每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职工可一次性提取当前职工账户余额的65%且上限不超过10万元作为装修补充资金。装修提取每位职工只能办理一次。
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房款对于外地来莞职工影响较大。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96.51万笔64.02亿元。其中,租赁住房占 4.6%,办理该业务职工达到29万人次,金额达到2.9亿元。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人数和金额均有大幅度增长,这充分发挥出了公 积金在减轻职工租房负担方面的作用。
此外,装修和物管费提取不仅仅限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本人。《通知》显示,凡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东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即可提出申请,夫妻 双方符合条件的还可分别申请。需要办理的市民可携带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职工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进行办理。可以申请开通自助服务后,通过手机短信、 网上办事大厅等服务平台办理;或持所需资料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