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在一些人士看来,这可以说是一个福音,但对于那些正在为加装电梯而焦头烂额的人士来说,这恐怕并没有解决问题。
据查,广州旧楼加装电梯从1999年就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但进展缓慢。2004年开始试点,但除了部分机关单位宿舍小区因单位“买单”而加装外,真正意义上由业主自己“买单”或使用维修基金加装电梯的楼梯楼少之又少,几乎是屈指可数。
广州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了不少8至9层的楼梯楼。按当时的规定,10层以下不装电梯。而当时买这些楼梯楼的业主大多还比较年轻,且电梯楼少又贵。现如今,据统计,全市有这种楼梯楼5万多幢。
十多年来,楼梯楼装电梯的需求愈加迫切,毕竟大多数楼梯楼的业主年龄已大,而市民日常工作和生活已经习惯了坐电梯。另一方面,这么多楼梯楼如果都加装电梯,这是多么大的一个市场啊!据称,加装电梯后的楼梯楼会升值二三成,这当然会让许多楼梯楼业主跃跃欲试。
其实,所谓的“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规定以前就有。早在2012年,广州就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明确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
显然,无论是启动加装电梯还是启用维修基金加装电梯都要“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而从实际情况看,这“两个三分之二以上”就是加装电梯的主要难点和门槛。基本上,大多数楼梯楼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低层的住户会持反对的意见。
对于管理部门来说,坚持这一点是必须的,否则将引发楼梯楼业主之间的矛盾。
去年,广州市不动产研究会专门发布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资分摊方案研究报告》,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课题组也对出资方案做了一些研究和建议。
根据有关调研,在加装电梯的高低层住户意见出现分歧时,往往需要第三方进行有效协调才可能推进。
据了解,有62.1%的住户希望有第三方可以参与调解及代理;31.7%的住户表示反对;有6.2%的住户对此持中立态度。实际上,这大约也就是目前楼梯楼业主对加装电梯的态度状况。
也 有电梯公司提出先装先用再集资付款。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资金倒还是次要问题,低层和底楼普遍对加装电梯不热情甚至反对,哪怕不用他们出钱。一方面是有没 有电梯对他们来说关系不大,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加装电梯可能影响其采光、视野和风水。更为甚者,加装后是楼上升值,楼下贬值。
所以,终归还是得关注怎么启动加装电梯,否则使用维修基金与否都是无从谈起的。
对 此,笔者认为,可以更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但可行的方案还是大胆一些的好。如政府介入把底楼收购用于停车场设置,这既解决了停车位不够的问题,又解决了底楼 不宜居住的问题;或可允许底楼住改商,使之获得特殊待遇而得以补偿。当然,维持原状,让楼梯楼最终成为今后的“旧改”项目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