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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 深圳首例二手房过户省五千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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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点,“营改增”后深圳首例二手房在罗湖区金湖文化中心过户。购房者潘先生在经办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税费约8.7万元。相比较5月1日前,新政后他过户的税费省下近5000元。

据工作人员张志壮介绍,潘先生今年1月售出位于龙岗区的唯一房产,并于当月换购了深圳福田区华强南一套35平方米小户型(成交价为175万元),同样为唯一住宅,也同样算是首套。

今 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昨日,经办税费部分的深圳市地税 局税务一处副处长廖晓东表示,就二手房交易而言,营改增后市民的税负大约下降4.76%,“另外,为了方便市民纳税,由国税征收的增值税依然委托地税代为 征收,仍可以与个税、契税等一并在产权登记中心办理缴纳。按照规定,深圳实行营改增以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南都记者以一套总价为200万元、房产证未满两年的商品房过户,买家为首次置业。计算结果显示,营改增之后将省下税费约7300元,其中仅营业税改增值税一项就省下约5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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