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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企业改造棚户区可发债券融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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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发布《关于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棚改项目债券融资“开绿灯”,并且棚改债券规模可以达到项目总投资的70%。

与此同时,在国家开发银行推出首批两只“债贷组合”专项企业债之后,发改委首次明确鼓励将这一模式应用于棚改债券。

企业可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发债券

在今年6月底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会议提出了6项政策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是其中之一。

《通知》指出,凡是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均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根据保障房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BT)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并申请发行企业债券。

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对于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发债申请,在相关手续齐备、偿债措施完善的基础上,按照“加快和简化审核类”债券审核程序,优先办理核准手续,加快审批速度。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允许棚改项目“发行并使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的企业债券资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对项目进行债券贴息。

鼓励发行“贷债组合”专项债券

《通知》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发行‘贷债组合’专项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通知》指出:“贷债组合”是按照“融资统一规划、贷债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企业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综合授信管理体系,对企业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

今年7月中旬,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由国开行担任“综合融资协调人”的国内首只“债贷组合”试点企业债券“13岳阳城投债”成功发行,由国开证券任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岳阳云梦新城等1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对于这一模式,国开行方面曾声称,“贷债组合”有利于将债贷资金统一监控、同步到位,有利于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建设风险;还有利于防控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从市场反响来看,“13岳阳城投债”规模为18亿元,期限7年,发行利率为6.05%,较同期发行的相同级别、期限的城投债要低,并且获得了一定的超额认购,显示投资者认可度较高。

早前,国开行董事长胡怀邦表示,未来5年国开行每年将提供不少于10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支持各地棚户区改造。据发改委网站、《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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