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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安监局长获刑13年 曾用小金库为亲属买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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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东莞市安监局原局长陈建国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

一审法院查明,从2005年年底开始,东莞市安监局将不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高培学校确定为定点培训机构之一,为高培学校安排各镇区安监分局组织的生源,高培学校则按照每颁发一个证件支付15元至200多元不等的回扣标准,向东莞市安监局支付回扣。2005年年底至2010年年底,高培学校给予东莞市安监局的回扣合计603万元,所收回扣主要用于东莞市安监局的日常接待及节日慰问等开支。其间,陈建国动用小金库的钱为其外甥女婿购房。时任东莞市安监局副局长的沈善智动用小金库的钱,参加东莞市南城区世纪城国际公馆某栋别墅的拍卖营利。

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建国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12万。文/《新快报》记者 邹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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