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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放宽限价房申请条件 特定人群非南宁户籍也可申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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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0月7日专电(记者王秋凤)广西南宁市近日实施新的限价房管理办法,对限价房申请条件有所放宽,不仅对申请人的收入条件约束更为宽松,且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申请人的户籍限制,引进人才等特定人群即便是非南宁市户籍也同样可以申请限价房。

相比于2009年颁布实施的《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新颁布《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最引人注目的内容是,对申请人的收入条件作出了调整。暂行办法要求,申请限价房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必须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而新办法则规定,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即可以申请。

新办法对某些特定人群申请限价房的限制条件也有所放宽。

根据新办法,按照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可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南宁市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此外,经南宁市人民政府认定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在南宁市投资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额外币以上,且建设项目已按法定程序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施开工建设的,其中层以上职务管理人员,可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在南宁市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作者:王秋凤

(作者:王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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