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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禁设限制条件排斥外地房产评估机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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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承担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工作,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核准工作。这是记者8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经研究,决定转变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工作,制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指导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制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式样。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形成统一的全国性房地产估价市场,不得利用资质核准管理、设定限制性条件等手段阻碍或排斥外地机构进入本地市场;也不得以变相降低本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条件、选择性执法等方式保护本地机构。 (记者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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