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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租户子女可就近入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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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近日出台政策,公租房租户享受属地均等公共服务,承租家庭的北京本市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在承租的公租房所在地就近登记入学。

北京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管理和服务以居住地属地管理为主,给予公租房住户与属地户籍家庭同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待遇。不过,对于京外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将按照北京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今后,北京市户籍家庭不管承租哪个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都将能够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

承租家庭中如有北京本市失业人员的,还可以就近到承租的公租房的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等各类就业服务,社区各类商业和社区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还将优先推荐失业人员,帮助居民实现就近就业。社区医疗、养老助残等机构也将为承租家庭在居住地就近办理相关服务。(记者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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