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内容 |
办理 程序 |
需提供 材料 |
承诺 时限 |
收费 标准 |
文件 依据 |
二手交易 (单位对私人) |
1、收件; 2、签订委托评估书; 3、审批; 4、收费; 5、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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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房屋买卖合同、申请表、询问表; 4、营业执照、资质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 5、原国有集体资产应提交拍卖确认书、国资部门的批准文书; 6、股份制有限公司应提交公司股东决议、处置文书原件; 7、买方身份证;(原人原件提供核对) 评估报告书; 8、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发票: 9、买方为外地户口应提供计育证; 10、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
十 五 个 工 作 日 |
按建筑面积计算 6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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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价 [2002] 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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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公证书原件(境外人士委托书需提供中文译本及使馆认证,港、澳、台需在深圳办事处认证或本地公证机关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