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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楼盘价格和口号广告或被禁止 只限楼盘名与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1

昨日(19日),广州市城管在官网上,就《广州市在建楼盘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指引》发布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内容,日后在建楼盘如何设置临时户外广告,将得到规范,部分现有楼盘的户外广告形式和内容,可能需要根据新的指引而更改。

广州不少在建楼盘的楼体临时户外广告,除了有楼盘名称和联系电话外,不少可能还带有楼盘价格以及宣传口号。有的楼盘出于帮集团宣传考虑,有时候还会发布并非在建楼盘自身的户外广告。根据征求意见稿,上述行为日后或被禁止。

根据征求意见稿,楼盘楼体临时广告内容仅限建筑物名称和联系电话,设置许可有效期从颁发之日起至楼体竣工验收之日结束。自建筑物竣工验收之日起,户外广告随同外墙安全防护绿网一并拆除。

有的在建楼盘临时户外广告,会设置超大的字体或幕布。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楼体广告面积不得超出其所在立面垂直投影面积的三分之一(联排建筑按照单栋建筑 的立面投影面积计算,当独栋建筑宽度大于50米,该立面宽度按照50米计算;建筑高度超100米的,按照100米计算);广告最长边应当与建筑物的最长边 际线平行。在投影为不规则图形的立面上设置广告的,其广告位置应当居中,并位于建筑主体的上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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