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公租房将于本月19日进行网上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的义工服务时数将纳入配租计分体系。
据悉,加分规则为:申请人近5年(2011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3日)在本市参加义工服务累计超过50小时,积2分,不满50小时不予积分。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官方网站(www.gzvu.org.cn),阅读《申请公租房指标义工服务分值认定实施细则》,并按照指引提交相关申 请材料。广州义工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义工服务情况进行验证,包括查阅义工服务原始记录,实地调查等程序。经验证属实的,予以认定并 录入档案,同步在网站公布。如对义工时数认定有疑问,市民可致电(020)86479018,847901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