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016-06-06 486
核心提示: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和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就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传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法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压降一般事故,为加快我市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兴宁市住建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坤明

副组长:翁戈飞  陈加鹏

成  员:周振辉  陈桂林  钟日环

五、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时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全国统一的咨询日)。

地点:明珠文化广场。

主办单位:市安委办。

主要参加部门: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

活动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主要向市民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二)制作和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

活动期间,制作“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宣传横幅标语,在局门口围栏悬挂 。

(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活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全覆盖 零容忍 严执法 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依法守规、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狠抓落实,突出实效。有关职能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狠抓各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要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建筑管理股、公用事业股应于2016年6月28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刘绍军,电话:3332313,传真:3334728)。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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