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绿地变成私家菜园 物业管不了执法部门调查

   2013-08-13 124
核心提示:“玉米、黄瓜、西红柿……我们这儿可是要啥有啥。在65号楼1门附近,一块公共绿地上被人用木桩等物围起,面积约有二百多平方米,里面种上了南瓜。

“玉米、黄瓜、西红柿……我们这儿可是要啥有啥。”市民王先生无奈地说。这些本该长在田间地头的农作物如今却长在了社区里的公共绿地上。昨日,王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自家小区里的大片公共绿地被个别居民侵占变成菜园子,除了种瓜种菜,还私搭乱盖。“好好的小区,变得乱七八糟,让人看着堵心。”王先生说。

绿地变菜园,公家变私家

昨日,记者来到王先生所住的小区,在小区里走了一圈,看到不少楼之间的公共绿地都变成了菜园子,有的地方还搭上棚子或盖起了小屋。除了黄瓜、西红柿、香菜、大葱等蔬菜,还看到了玉米和高粱。

在65号楼1门附近,一块公共绿地上被人用木桩等物围起,面积约有二百多平方米,里面种上了南瓜。在67号楼靠近小区中心儿童游乐区的绿地上,有人用铁丝网围出一片菜地。

据王先生介绍,67号楼4门附近公共绿地上的六棵树也被人砍了,一户居民准备在空出的绿地上搭建凉亭。王先生说,小区绿地被一些人圈占,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物业管不了,执法部门将前往现场调查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不过,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发现居民占用绿地,也只能劝阻。

记者从市园林部门了解到,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严禁违法占压、破坏园林绿地。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2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将该小区目前存在的公共绿地被圈占、私搭乱盖等问题反映至属地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前往现场调查、处理。(记者黄萱摄影记者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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