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去年还是“唯一”,今年就“非唯一”了
赵先生是潮汕 人,早年来佛经商时,在禅城区魁奇路一带投资了一套房产。2013年年底,赵先生委托合富置业绿景店放盘。当时,赵先生在老家也有其他房产,担心售卖非唯 一住房要交很多税费。但咨询的多家中介均表示,“禅城区查得不严,只要你在佛山只有这一套房,就可以算唯一住房,其他地方查不到的。”
2014 年市场转淡,看房客寥寥无几,赵先生也鲜少接到中介的联系电话。直到上个星期,赵先生将房子重新委托给满堂红绿景店放盘时,该中介却告诉他,这套房子为非 唯一,税费较重,建议调低放盘价。“之前不是说只要佛山只有一套房,就算唯一住房吗?”赵先生感到疑惑。对此该中介表示,“以前是不严,卖方只需签唯一房 产声明就能当唯一了。但现在禅城区地税局启用广东省联网系统了,只要在系统里输入卖方名字,在省内有多少套房都能查到,避不掉的。”
官方:出售单位是否“唯一”,以“省”为单位判定
禅 城区启用“省联网”的说法也得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工作人员的证实。“业主本人来办理,输入名字便能查到名下在广东省的房产。如果是代业主来办, 那就要带上业主在佛山及户口所在地开具的住房证明。”工作人员表示。但对于所出售房产是否“唯一”的认证标准,双方说法不一。“一直以来,业主出售房产是 否‘唯一’都是以‘省’为单位的,没有说只查佛山市。”
根据税费标准,赵先生出售的房子从“唯一”变成“非唯一”,需按出售价与发票价差价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下子要交六万元。
此外据中介人士介绍,佛山各区对出售房是否唯一的评定流程也不同。比如禅城区过去只需签唯一住房声明即可,现在需联网查询。而南海区无需联网查询,但出售方需向南海区地税局提供在佛山及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