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共同买套房 遗孀过户房产遭继子女为难

   2015-07-29 82
核心提示:法官熊婧 记者杨少昆 摄本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葛培娟 通讯员李金星)与现任丈夫结婚,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立下了见证遗嘱,但

 

法官熊婧 记者杨少昆 摄

本报讯(记者万勤 实习生葛培娟 通讯员李金星)与现任丈夫结婚,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立下了见证遗嘱,但现在丈夫与前妻生的4个子女均不认可这份遗嘱,现在办理房产过户出现了困难,赵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昨天上午,她致电本报周二之约咨询。

赵女士的丈夫在去世前立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都留给赵女士。赵女士是丈夫的第二任妻子。赵女士说这份遗嘱是在丈夫的表妹和表 妹夫还有律师的见证下立的,有录像,律师也说这份遗嘱有效。现在赵女士要去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丈夫与前妻生的四个子女签字,但是丈夫的这四个子女认为这份 遗嘱是父亲在赵女士的要挟下才写的,因为遗嘱中没有将财产分给除了赵女士以外的其他几个继承人。

赵女士说,在自己与丈夫结婚前,丈夫已经把存折里面的所有存款和前妻留下的东西分给了四个儿女。现在的房子是自己与丈夫共同购买的,并且是在丈夫的前妻去世后九年才买的。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熊婧就此回答:只要立遗嘱时,被继承人是处于清醒状态,能够清楚地表述自己的意思,并且遗嘱中提及的财产都是赵 女士的丈夫所有,那么这个遗嘱就是有效的、合法的。赵女士可以和丈夫与其前妻的孩子沟通协商,如果沟通不起作用。赵女士可以搜集相关证据,以自己为原告, 其他几个法定继承人作为被告,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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