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杯”•宝地新姿 魅力兴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016-01-30 165
核心提示:为充分展示兴宁发展成果、自然风光和人文风貌,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行《方圆杯宝地新姿 魅力兴宁》摄影

为充分展示兴宁发展成果、自然风光和人文风貌,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行《“方圆杯”·宝地新姿 魅力兴宁》摄影大赛。

一、征稿要求

1、全国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兴宁境内拍摄,且未在各种摄影赛(含展览)中获奖的作品,并能反映兴宁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现代建设、百姓生活、民俗风情的摄影作品。

3、参赛作品分纪实类和创意艺术类。纪实类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创意艺术类作品中的要素必须是兴宁境内的素材、可多底合成、艺术创意。同一作品不得在纪实类和创意艺术类中交叉投稿。

4、参赛作品规格均为8R(长方形:长边为25cm,正方形:边长为20cm,画幅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以达30cm),不得装裱。组照每组限4-6幅(每组按一幅计算)。作品正、背面均需附作品标识表(请自行在附件中下载)。

5、获奖、入选作品统一调电子原始文件,如因作者无法及时提供,或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格式一律采用高精度的JPEG格式,精度大小在5M以上。

6、凡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公益广告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其它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主办单位需要使用时,另付稿酬。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8、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发现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二、奖项奖金

1、纪实类:

金奖1幅,奖金10000元;

银奖2幅,奖金每幅5000元;

铜奖3幅,奖金每幅2000元;

优秀奖20幅,奖金每幅500元;

入选奖90幅,奖金每幅200元。

2、创意艺术类:

金奖1幅,奖金10000元;

银奖2幅,奖金每幅5000元;

铜奖3幅,奖金每幅2000元;

优秀奖20幅,奖金每幅500元。

以上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并可作为申请加入梅州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作品评审由梅州市摄影家协会组织省、市摄影家进行评审。

4、作品评选结束后,在梅州市摄影家协会网、梅州时空网、客家人杂志公布入选、获奖名单,并展示获奖作品。

三、截稿日期

2016年8月15日(收到作品为准)。

四、投稿地址

兴宁市中山路市政府大院,兴宁市旅游局(邮编:514506)。联系人:陈作新,联系电话:0753-3325298、13189969698。

 

附件:《“方圆杯”•宝地新姿  魅力兴宁摄影大赛作品标识表》

 

主办单位: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广东省兴宁市方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兴宁市文联、兴宁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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