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开发商或架空首层开发楼盘

   2016-02-23 161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提出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封闭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提出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封闭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这一新规,将对广州的街区交通和生态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会对已入住小区业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今后市场又会推出什么样的产品?昨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了规划专家、建筑设计研究专家和房地产业界人士。

焦点1:建议分类分步开放逐个研究方案

《意见》明确,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广 州市规委会专家施红平认为,历史上住宅小区用地有不少是整块划拨的,规模很大。小区内的道路是由开发商出资建设的,这部分小区的道路要实现公共化需要一个 过程。新规要落地,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分类型、分步骤地实施。在落地过程中,还需要政府分小区逐个研究做出方案。

焦点2:步行更加吸引居民业主减少绕行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马向明认为,打开封闭式小区,城市通透性更好,同时还可让步行更具吸引力。原先封闭式住宅小区让街区成为一堵堵的墙,原本穿越小区步行四五百米即可到达的地方,要绕着小区外墙走一圈才能到达,对居民和业主来说十分不便。

不过,马向明也表示,开放小区道路是让非机动车通行,而不是让机动车穿越小区,否则会带来安全隐患和噪音等其他问题。“现在很多小区,业主的车辆也是从地下穿行,将路面还给行人。”马向明说。

此外,小区不再封闭还可以增加社区活力。现在大盘式封闭小区,使得城市面貌比较单一,缺乏活力。马向明表示,封闭式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进行物业管理后才逐步出现的,以前老城区很多楼宇都并未封闭,可参考六运小区步行街的做法。

焦点3:打开封闭小区营造特色社区形态

《意见》提出要推行“街区制”,在不少规划界专业人士看来,这个方向是正确的。

何为“街区制”?街区制,是城市建设布局的一种形式,它的特点是在城市规划的道路边上建设房子,且不设围墙。

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河直言,封闭小区不符合国际做法,因为满足不了消防要求,也不利于公共资源共享,逐步打开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我国也是在近十几年才流行封闭小区,此前很多人都住在街道,归居委会管理。

在规划专家、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看来,封闭小区是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分化的产物。此外也和过去政府公共财政有限有关,过去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把大块土地承包出去,全都让开发商开发,可减轻一些负担。

对 于打开封闭小区,《意见》认为可解决交通问题,打通社区微循环。对此,不少规划专家也表示认同。他们认为,现在不少城市交通状况恶化,封闭式小区要负一定 的责任,因为它们严重占用、分割了城市道路资源。此外还有人认为,小区开放有利于公共设施共享,道路打通了,一楼的临街店面就多了,诸如咖啡馆、餐馆、茶 室、书店会越开越多,能够营造更有特色和活力的社区形态。

焦点4:明确业主所有部分及可开放部分

施红平表示,政府在制定落地政策时,还要明确小区哪些地方是属于业主所有的,哪些地方则是可以对外开放的,这样就不会引起业主的不满。

马向明也表示,业主无需过于担心,因为对一些建有篮球场等健身设施的大型小区来说,本来也不会将非业主拒之门外。而只有几栋住宅楼规模的小型小区,则可以通 过改变物业管理技术手段来进行有效管理。“只是将原先组团之间的部分让出来,打造街区制环境”,例如四季花城等小区就是组团式管理,组团间是对外开放的, 并没有出现太多管理问题。反而是一些大型小区采用封闭式管理,其有效性反而无法得到保证。

焦点5:或花更大成本架空首层进行开发

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表示,新规现在只是方向性文件,最终还是要看地方政府如何出台细则进行落地。开发商可能会“见招拆招”,在建设时进行变通。例如,开发商可能会花更大的成本架空整个首层进行开发。

马向明认为,目前政府希望能将地块切小进行销售,但开发商一般都喜欢拿下几块地规模化开发,围合成一个小区进行管理,这样地块间的分割就没有意义了。《意见》出台后,假设开发商想将两个地块的小区连通共享配套,还是可以在二层设立连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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