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开展房地产领域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

   2016-03-14 112
核心提示:央行12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存在自我融资、自我担

央行12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存在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类现象进行整治。

在12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在价格出现分化的情况下,要更好地发挥金融政策对每个城市房地产形势的判断作用,并提供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也要作出自己的判断。

“有一些P2P平台对首付进行贷款,首先是他们是否有做这项贷款的资质。”周小川认为,银行客户的首付不能是借的,你找另外一方借了一部分钱说这是首付,剩下 的部分再去借,将导致整个借款和自有资本比例的变化,未来的偿还能力也将发生改变。“以后月供不光要还银行的钱,还要先还首付贷。从银行的角度来讲,如果 没有对你的客户做到足够了解,你也承担了过大的风险,从银行内部管理来讲,也是操作错误的。”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明确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属于违法从事金融业务,而且还存在自我融资、自我担保、搞资金池的现象。

“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办的金融业务或者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所提供的首付贷的产品不仅加大了居民购房的杠杆,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 有效性,增加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潘功胜表示央行将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 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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